中共九寨沟县委统战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1-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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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县委统战部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委统战部职能简介:中共九寨沟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简称县委统战部)是县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科级,列县委工作机关序列。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归口领导县民族宗教局,统一管理县侨务、台湾事务工作。县委统战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的决策部署。

   (二)主要职责是:

    一是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二是研究拟订统一战线工作的政策,并推动落实,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三是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制定党外干部培养规划,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推动高等学校、人民团体、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党外干部安排工作。协助县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是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县统一战线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统筹推进网络统战工作,打造网络统战工作平台,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五是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研究拟订民族工作的政策和措施,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分工,统筹协调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领导县民族宗教局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

    六是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宗教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领导县民族宗教局依法管理宗教行政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七是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全县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开展统战工作。

    八是负责联系、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全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九是承担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协调工作,负责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调查研究全县非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十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对境外藏胞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调查了解达赖集团和国外藏胞的动态信息,负责接待和管理来县探访的国外藏胞,负责安置回国定居藏胞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国外藏胞重点人物的联络争取工作,负责对国外藏胞和及其家属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动员国外藏胞为我县经济、教育、文化和卫生事业发展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我县涉及国外藏胞的重大事件。承担县对国外藏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是统一领导对港澳台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开展对台统战工作。贯彻落实中央海外统战工作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香港、澳门、台湾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做好统一战线外事管理工作。

    十二是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侨务工作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负责海外侨胞代表人士在相关统战团体的安排,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县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十三是管理寺庙管理所负责人。受县委委托,领导县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领导县民族宗教局工作,管理县侨务台湾事务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及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单位基本信息:县委统战部行政编制14名。其中部长1名(由县领导兼任),常务副部长1名(正科级),副部长2名(不含兼职),县对国外藏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级),股级领导职数5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退休人员数为5人。

    2.机关内设机构编制数(5个):

    3.机动车编制1辆,实有车辆为2辆。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委统战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委统战部2021年收支总预算196.88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委统战部2021年收入预算196.8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6.8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委统战部2021年支出预算196.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88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委统战部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6.88万元。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6.8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4.77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委统战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6.88万元,主要是日常各项经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4.77万元,占78.6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75万元,占15.6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36万元,占5.77%;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54.7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1年预算数为30.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死亡抚恤经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1.3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统战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8.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1.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7.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一般项目支出8万元,主要包括劳务费和统战人士慰问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委统战部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3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为0,较2010年预算增长0%。

   (二)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县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主要保障各科室工作人员公务用车费用。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县委统战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7.2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县委统战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县委统战部共有车辆2辆,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县委统战部196.88万元预算批复资金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及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主要用于:死亡抚恤经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统战部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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