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9-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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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寨沟县委政法委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强化素质提升,建设过硬队伍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好干部”标准和政法干警政治、业务、责任、纪律、作风五过硬要求坚持不懈地加强政法干警素质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

(二)创新综合治理,强力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着力加强源头性、基础性工作,排解矛盾纠纷,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不断创新社会管理,统筹推动平安建设,强力推进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1、依法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按照省、州3年实现网格化全覆盖的工作目标,2018年全面实现我县17个乡镇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全覆盖,充分发挥网格化服务管理作用。扎实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以网格为基本单元,以网络信息技术为依托,将人、地、物、事、组织等社会治理的基本要素纳入网格,由各职能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将维护稳定、社会治安管理和公共服务三大职能下沉落实到网格。

2、扎实开展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清理整顿整顿专项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三个100%制度”的工作要求,督促相关部门切实抓好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整顿及物流寄递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维护公共安全的能力和水平。一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对炸药、危化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危爆物品强化源头控制、定点销售、流向管控、实名登记等全过程管理措施,严防危爆品非法流散社会。二是加强邮件、快递行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完善禁递物品名录,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利用寄递、物流渠道实施违法犯罪。

3、深入开展以“法律进寺庙”为重点的“法律七进”活动。通过编发“法律进寺庙”双语普法读物,组织编写“以案说法”普法读物、拍摄法治宣传专题片等直观形象、通俗易懂的方式引导全县寺庙僧尼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加强寺庙法制宣传栏、法律图书角建设,不断增强僧俗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

4、强化重点覆盖、联防联控,强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以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为支撑、防控机制建设为抓手、六张防控网建设为骨架,努力构建动态化、信息化、全覆盖的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加强城镇社区、景区、乡村警务建设,强化对重点人员和涉稳因素的动态管控。

(三)严密执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1、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执法办案程序规则、质量标准、监督制约办法,提升执法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健全错案防止、完善办案责任制和案件评查机制,促进和保障法律适用的统一。

2、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着力推进“阳光司法”,加强执法司法公开信息化建设,依法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以及裁判文书等方面的司法公开。严密执法监督,着力推动“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的解决、信息化水平的提高、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实”,把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摆到更加紧迫、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进一步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公正。

二、部门概况

2018单位机构数为2 个(行政 1 个,事业 1 个):分别为政法委机关和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内设机构为维稳办、综治办、防邪办、政治部、办公室。财政供养人员编制为14个,其中全额供给人员和公用经费 9 个,全额供给基本工资5个,定额定向补助经费 5 个。2018年财政供养人员15人,较上年增加1 人,其中:在职 14人,临聘人员1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政法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1.49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政法委2019年收入预算231.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1.4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政法委2019年支出预算231.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49万元,占93.52%,项目支出15万元,占6.4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政法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1.49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1.4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0.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25.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5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政法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1.49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67.56万元。主要是新增扫黑除恶办、平安建设办联合办公,增加了各项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0.73万元,占78.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2万元,占10.98%;卫生健康支出10.82万元,占4.67%;住房保障支出14.52万元,占6.2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204)公安(02)行政运行(01:2019年预算数为180.73万元,主要用于:政法委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19年预算数为25.42万元,主要用于:政法委机关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02)行政单位医疗(01:2017年预算数为10.82万元,主要用于:政法委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17年预算数为14.5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政法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1.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4.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1.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项目经费15万元,主要包括是用于保障政法委、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政法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0.4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8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0万元,较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出国(境)活动。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预算增加。主要是新增扫黑除恶办、平安建设办联合办公,增加了各项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增加。主要是新增扫黑除恶办、平安建设办联合办公,增加了各项经费支出。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越野车2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88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政法委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1.6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5.64万元,增长61.5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法委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政法委共有车辆2辆,其中,越野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政法委委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1.49万元。为完成2019年全县政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学习领会省委、州委、县委系列全会精神,“毫不放松抓好反分维稳工作,促进藏区持续长期全面稳定”,敢于亮剑、勇于担当、乐于奉献,为建设“两地一典范,美丽新九寨”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年度绩效指标方面: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维护”,牢固树立抓稳定就是抓发展理念。落实专人抓、具体人员负责的工作机制,确保全县形成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抓的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网络。二是注重分析研判。坚持矛盾纠纷日报告、周调度、月分析工作机制,严格实行零报告制度。完善情报信息网络,拓宽情报信息搜集渠道,及时搜集上报有价值情报信息,排查不稳定隐患,掌握涉稳动态。三是深化专项行动。全面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督导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其他社会治理专项行动统筹推进,打好组合拳,针对每一重点难点专项研究、专班抓落实、专班统一行动,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强化多元化解。对各类矛盾纠纷逐一进行排查,分析缘由、找准症结,建立准确、完整的排查数据,深化“台账制+清单制+责任制”,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事件不激化、不升级。

五是做好稳定风评。对涉及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活动等事项严格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序扩大群众参与,做到应评尽评。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纳入重大事项决策前置条件,做到不评估不决策、不评估不审批。六是加强舆情应对。对可能引发负面舆情的事件进行追踪,防止负面信息在网上网下传播,加强对互联网和手机短信、微信的巡查监控,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迅速落地查人,消除影响和危害,做好舆情的正面引导工作,对有发展成为群体事件苗头的,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七是加强重点管控。准确掌握重点人员活动轨迹,落实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和稳控工作,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确保把重点人员稳控在当地。对短期内难以化解的重大疑难矛盾、缠诉缠访问题和重大纠纷隐患,落实三级稳控机制,强化信息搜集研判,加强应急处置。八是完善应急处突。坚持以变应变、以新对新、以专制专,重点预警预防脱贫攻坚、灾后重建、重点工程建设、交通事故、医患纠纷、安全生产等领域引发群访群闹群体性事件。进一步制定完善各类应急处突预案,加强推演、演练,从力量、装备、保障等各个方面做好应急处突准备,确保一旦有事能够及时妥善处置。九是加强服务管理。深化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利用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资源做好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进一步提高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水平。十是加强网格管理。加强网格管理员和网格信息员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网格划分,推进城镇、景区、寺庙、边远牧区牧场、边界边际地区网格服务管理的全面覆盖和精准管理,确保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十一是强化队伍建议。坚持党对政法队伍的绝对领导,不断提升新时代政法工作能力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政法队伍。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公共安全支出(204)公安(02)行政运行(01):指监察委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 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指政法委机关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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