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寨沟县委政法委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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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全力提升平安九寨建设再上新台阶

    1.发挥“技防”实战效能。县综治中心于2017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在协调联动、重点区域、交通要道视频巡查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雪亮工程”强化社区矫正人员管控,近年来协助公安机关成功破获10余起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事)件。目前已有405个“慧眼工程”点位接入综治中心,逐步发挥“群众保护伞”“亲情连心桥”作用。

    2.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2015年开始全面启动网格管理制度,全县共划173个网格,其中专属网格员27人、专职网格员11名、兼职网格员164名。今年按照县委“应合尽合、多员合一”要求,出台《关于推动基层网格力量整合,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目前已科学调整新到岗兼职网格管理员120名,并组织业务能手深入各乡镇进行集中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网格管理员业务能力水平,积极挖掘“网格化+”服务新体系下网格管理员在治安防控、矛盾劝解、民生服务等工作中的人缘地缘潜力。

    3.强化矛盾纠纷涉稳隐患排查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完善“四查三制三调五不”动态联管机制,持续围绕十项重点开展排查化解工作,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十三五”以来,全县政法各部门、各类调解组织共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6000余件;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966件,成功调处953件;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28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52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76件),接待群众来电来访法律咨询2615人次。

    (二)全力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州县全会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委、州委、县委系列全会精神作为推动政法工作创新登高的硬核动力,通过县委政法委员会(扩大)会、政法部门党组织和干部职工会集中学,学习强国个人学等方式推动政法干部全面学习。

    2.持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主题教育活动以来,全县政法系统一直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党规检视问题,并多次开展讲党课活动,形成调研报告。认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直面问题,抓实示范带动作用,提升队伍凝聚力战斗力。

    3.政法工作组织领导机制进一步强化。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全县12个乡镇配备政法委员,政法工作组织机构实现历史性提升。持续强化县委统揽政法工作格局,制定“全域法治、和谐九寨”战略规划,完善相关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法相关工作。

    (三)全力开展脱贫攻坚

    1.突出和谐稳定促脱贫。围绕影响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通过“大接访、大下访”活动,了解群众诉求,积极化解村内矛盾纠纷,协调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沙石款等地企矛盾、信访积案。先后调剂工作经费13万促进村务建设,累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60余起。

    2.突出改善民生促脱贫。完善灵保村基础设施,新修产业道路2公里、消防水池2口,改造人畜饮水管道4000余米、电网主线路4000余米,更换电杆20根;帮扶计划生育“三结合”户5户,慰问贫困对象18户,累计发放慰问物资共计5万余元。帮助贫困户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调培训机构为参加面试培训的贫困户学生减免培训费5000元,通过水滴筹网络平安和单位干部职工为两户贫困户募集资金50000余元。此外还出资近7万元帮助三合村172户群众解决了村内通信不畅等问题,全面升级改造村通迅网络,安装了免费宽带,让群众看上了高清数字电视。

    3.突出转变思想促脱贫。依托“送法送政策进村入户”活动,发放扶贫政策、法律知识等宣传资料1500余份;班子成员为村“两委”班子和贫困户上党课、举案例、讲道理,加强感恩奋进教育,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对投身创业的参与率、对社会评价的满意率,促进贫困户从“要我脱贫”向“我要脱贫”思维的转变。至今联系帮扶的两个村26户贫困户95人全部实现脱贫,并顺利通过了省、国家验收检查,全面完成了脱贫攻坚联系帮扶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单位机构数为2 个(行政 1 个,事业 1 个):分别为政法委机关和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内设机构为综合业务指导股、政治部、办公室。财政供养人员编制为15个,其中全额供给人员和公用经费 9 个,全额供给基本工资6个,定额定向补助经费 6 个。财政供养人员16人,其中:在职 15人,临聘人员1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政法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7.39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政法委2021年收入预算287.3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7.3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政法委2021年支出预算287.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39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政法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7.39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7.3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4.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2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政法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7.3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6.8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4.11万元,占74.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67万元,占12.41%;卫生健康支出14.34万元,占4.98%;住房保障支出23.27万元,占8.1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204)公安(02)行政运行(01):2021年预算数为214.11万元,主要用于:政法委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1年预算数为35.67万元,主要用于:政法委机关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02)行政单位医疗(01):2021年预算数为14.34万元,主要用于:政法委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1年预算数为23.2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政法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7.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6.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1.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大调解个案补助等项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政法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9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5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减少51.25%。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预算增加57.14%,主要原因是维稳、综治、扫黑除恶、平安建设等工作的增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2辆为越野车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50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停车洗车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政法委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政法委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1.3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法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有车辆2辆,属于一般公务用车。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政法委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完成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1、年度总体目标:保障政府办工作正常、高效运转。

    2、数量指标:保障行政运行

    3、质量指标:正常开展各项日常工作,按时足额保证各项工作的质量到位。  

    4、时效指标:完成2021年度各项日常工作。

    5、成本指标:严格按照2021年的预算安排,厉行节约,完成2021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

    6、经济效益指标: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努力节约行政成本。

    7、社会效益指标:保障政府办工作的高效运行,完成各项工作,树立良好的为人民服务形象。

    8、可持续影响指标:建立长效机制,维护好政府工作成果。

    9、满意度指标:让广大群众和机关单位满意。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公共安全支出(204)公安(02)行政运行(01):指监察委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 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指政法委机关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预算公开表(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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