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九寨沟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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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三项聚焦”提升“队伍”高质量

(1)聚焦政治建警,打造过硬政法队伍。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四川省《实施细则》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队伍忠诚可靠。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和公务员在线教育等网络教育平台,强化教育培训,召开政法委员会4次,乡镇政法委员集中培训6次,不断提高乡镇政法委员队伍综合能力水平。

(2)聚焦从严治警,持续推动纪律作风转变。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训词精神,深化会前学纪学法,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5轮,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20次、查摆问题459个,干部思想作风得到良好转变。

(3)聚焦从优待警,持续推动队伍健康发展。进一步推动干部协管、干部交流任职规定落地落实。强化全县政法队伍领导班子运行状况调研结果运用,动态掌握县级政法各单位领导干部履职情况,为县委配齐配强政法领导班子提供决策依据。今年以来,县级政法部门提拔交流政法干部19人,乡镇政法委员6人。

   (二)“三个步骤”巩固“斗争”成效图

    上半年扫黑除恶工作严格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工作方针,着力从社会基层治理层面解决各类突出矛盾问题,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努力实现扫黑除恶常态化,确保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

    (一)加强宣传发动、引导群众参与。充分运用“两微一端一台”、出租车顶灯、LED显示屏等载体,加强扫黑除恶常态化宣传力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运用法律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截止目前,发放专项宣传资料12590余册(份)、播放标语100余条、张贴海报55张、推送信息80余条、开展法治宣传38场次。

    (二)畅通线索渠道、加强线索核查。继续加大收集线索的宣传力度,扩大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不断收集线索。今年上半年收集掌握线索7条,完成核查5条,正在核查2条。对“10·31”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涉案财产进行评估、没收、退还等相关工作,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三)聚焦重点领域、高压治理乱象。上半年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工作部署会议,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截止目前,常态化检查企业、商家、场所2270家次、建设项目670余次、开展路检路查3500余台次,立案66起,结案41起,处理投诉42起,处罚款22.94万元,挽回各类经济损失11350元。

(三)“七个加强”创建“平安”新目标

    (1)加强平安建设推进力度。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传播社会正能量,为见义勇为人员家庭发放慰问金共计10000元。制发《关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努力营造浓厚的平安九寨建设舆论氛围。

    (2)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综治中心科技效能优势,召开安保维稳、网格培训、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视频调度会共计14次,利用“雪亮工程”对重点区域、进行视频跟踪巡查500余次,协助公安侦查破案4起。为全县12个乡镇配备19名社会治安协管员,进一步加强了乡镇治安管理力量。

    (3)加强网格服务管理布局。进一步加强对人、地、事、物、组织等网格化服务管理基本要素动态管理,全县共计更换兼职网格员120名,并通过“集中+个别”方式对网格员进行业务培训。今年以来全县网格管理员处理上报治安隐患、公共服务、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突发事件、特殊人群等信息共计13895件。

    (4)加强联动调解机制创新。进一步加强乡镇矛盾纠纷调解阵地建设,全县12个乡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均已挂牌运营,创建乡(镇)调委会12个、村(社区)调解组织110个,派驻城关、漳扎、大录、双河“公调对接”工作室4个,打造个人品牌调解室5个,兼职调解员达926人。今年以来,全县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428件,成功率达98%。

(5)加强两项改革效能提升。按照省、州关于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相关要求,立即成立工作专班,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制定《九寨沟县完善农村司法体系工作方案》《九寨沟县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方案》,确保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有序开展。  

(6)加强国家安全展现巩固。按照相关要求,联合相关部门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发放国家安全、社会治理、反邪教等各类宣传单1200份,发放社会治理宣传纸杯、手提袋、等宣传用品580余件。利用微信等平台发布国家安全知识和宣传短视频,强化干部职工国家安全意识。

(7)加强司法救助实施力度。我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社会长治久安,按照相关规定,今年以来我县进一步加强司法救助实施力度。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单位机构数为2 个(行政 1 个,事业 1 个):分别为政法委机关和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内设机构为综合业务指导股、政治部、办公室。财政供养人员编制为15个,其中全额供给人员和公用经费 10个,全额供给基本工资5个,定额定向补助经费 5 个。财政供养人员16人,其中:在职 15人,临聘人员1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政法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4.23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政法委2022年收入预算264.2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4.2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政法委2022年支出预算26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23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政法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4.23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4.23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94.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0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政法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4.23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23.1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94.84万元,占73.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38万元,占23.63%;卫生健康支出13.94万元,占5.28%;住房保障支出22.07万元,占8.3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204)公安(02)行政运行(01):2022年预算数为194.84万元,主要用于:政法委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2年预算数为33.38万元,主要用于:政法委机关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02)行政单位医疗(01):2022年预算数为13.94万元,主要用于:政法委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2年预算数为22.0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政法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4.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9.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6.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政法委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8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减少25%。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预算减少57.14%,主要原因是维稳、综治、扫黑除恶、平安建设等工作的增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2辆为越野车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停车洗车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政法委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政法委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法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有车辆2辆,属于一般公务用车。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2年政法委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完成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1、年度总体目标:保障政府办工作正常、高效运转。

2、数量指标:保障行政运行

3、质量指标:正常开展各项日常工作,按时足额保证各项工作的质量到位。  

4、时效指标:完成2022年度各项日常工作。

5、成本指标:严格按照2022年的预算安排,厉行节约,完成2021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

6、经济效益指标: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努力节约行政成本。

7、社会效益指标:保障政府办工作的高效运行,完成各项工作,树立良好的为人民服务形象。

8、可持续影响指标:建立长效机制,维护好政府工作成果。

10、满意度指标:让广大群众和机关单位满意。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公共安全支出(204)公安(02)行政运行(01):指监察委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 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指政法委机关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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