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牧水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9-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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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寨沟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

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九寨沟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是主管全县农业、农村经济、畜牧兽医、水利行政和水产渔业的政府工作机构。

(二)主要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18年全县工作的总体部署,2018年主要工作是:

1)农业方面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农业机械化、农垦、水务等农业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农产品生产、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承担农民科技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等工作。

2)畜牧业方面

研究拟定畜牧业有关产业政策、方针和畜产品建设发展规划,引导畜牧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负责畜产品的质量监督、认证、管理和新品种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和重大疫情的扑灭工作;负责草地资源保护和管理;组织畜牧业建设项目实施等工作。

3)水务方面

负责管理制定全县水资源总体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负责全县水政、渔政监察和水务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防汛抗旱、水土流失的预防监督和综合防治工作;负责全县水电建设项目涉水事务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协调、监督防洪抢险等工作。

(四)办理上级主管部门、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下属二级单位2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6个,其他事业单位13个,17个派驻乡镇公益性农业水务服务站,17个乡镇畜牧兽医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农林水事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收支总预算2288.68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2288.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88.6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2288.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1.59万元,占27.6%2018年项目支出安排1657.09万元,占72.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88.68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88.6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8.2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2.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5.8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88.68万元,比20182114.56万元字增加172.12万元,增长8.23%。主要2018年我单位新增人员13名。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农林水事务支出1518.45万元,占71.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8.25万元,占13.4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2.53万元,占5.79%;住房保障支出175.86万元,占7.6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预算数为150.5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9年预算数为308.2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019年预算数为132.5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改革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175.8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农林水事务基本支出2285.68万元,其中:1、人员经费2135.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公用经费150.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福利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8年预算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基本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业务活动、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0%。。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用于8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宣传工作任务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1.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为150.5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我局共有车辆8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我局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88.68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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