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9-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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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寨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会同有关部门审查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

3.对进入或者退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要求进行初审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

4.对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停止执行的已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保障该事项在规定期限内停止执行;

5.协调和监督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适时通报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协调在本级进行的“招、拍、挂”活动并提供相关服务工作;

6. 对下级政务服务机构报送本级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机构审批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协调;

7.对各部门、机构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提出具体意见,对审批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管理的相关部门的政务服务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各工作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8.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对下级的政务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  

9.完成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归口县政府办管理的正科级行政机构。内设机构3个,综合股、督查股和业务股。总编制3,其中:行政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5名,其中:行政人员5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政务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收支总预算64.28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收入预算64.28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支出预算64.28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4.28万元。
   
收入主要是: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2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47.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8.3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2.93万元,主要用于:城镇职工基本保险缴费。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0.6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0.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4.8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4.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9.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5.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政务服务中心2019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8年预算持平。根据省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持平。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政务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4.28万元(2018年未纳入部门预算决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务服务中心未安排采购资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政务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政务服务中心64.28万元预算批复资金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单位养老保险费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用于单位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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