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四川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第三条的规定,结合我县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实际情况,为了便于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开展工作,九寨沟县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由9至13人组成,最多不得超过13人。九寨沟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定: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组成人数分别如下:
南坪镇由13人组成;漳扎镇、双河镇、勿角镇、黑河镇分别由11人组成;大录乡、玉瓦乡、白河乡、保华乡、郭元乡、永和乡、草地乡分别由9人组成。
特此公告。
九寨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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