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寨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2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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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九寨沟县人大常委会是九寨沟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即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由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依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具有决定权、监督权和任免权。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县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对本级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调查研究、视察和检查。

6.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县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7.监督“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一府一委两院”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

9.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州人民检察院和州人大常委会备案。

10.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局长的任免;根据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任免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1.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是否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县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出的辞职,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辞职后,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其中接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辞职,应报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12.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3.联系在九寨沟县工作的各级人大代表,协助开展视察、调研活动。

14.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15.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机构设置情况

九寨沟县人大常委会设2个办事机构、3个工作委员会,分别是办公室、人事代表信访室,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

九寨沟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编制人员16人,领导职数16名,其中:正处级职位(常委会主任)1名;副处级职位(常委会副主任)4名;正科级5,三委两室各设主任1名;副科级6,其中办公室副主任2名,其他4委室各设副主任1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航向,继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引导人大机关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自觉维护县委总揽全局、统筹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第五次党代会的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全面建成“三地一典范”的奋斗目标上来。

二、增强人大监督实效

支持和督促“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加强对“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以及国有资产管理、预算决算审查和政府债务的监督,不断提高人大财经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继续围绕乡村振兴、环境保护、医疗教育、就业增收等热点焦点,持续发力监督,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大力推进“文旅强县”“生态立县”“惠民兴县”工程。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的监督,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九寨。加强对监察、审判、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大力推进“依法治县”工程。改进监督方式,更加有效地运用专题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等监督方式,不断提升监督实效。

三、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认真执行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规范决定程序,完善议事规则,及时就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推动县委的决策部署有效落地落实。推动县人民政府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年度清单制度和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制度。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选举、任免相结合,依法依规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加强和改进对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监督,推进选举、任命人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制度。

四、坚持代表主体地位

切实坚持代表主体地位,维护代表权利,发挥代表作用。努力做好代表建议的处理、交办和督办工作。依托乡镇人大代表联络站及其他履职平台,常态化开展代表联系工作。强化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代表与选民的双向互动和交流,借助各种新媒体手段不断开辟联系新渠道,切实增强联系实效。继续抓好代表的培训工作,不断提升代表和县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探索建立健全代表述职及履职交流评议制度,组织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督促代表增强自觉履行职责的意识。

五、推进人大自身建设

不断加强机关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实干型机关,塑造风清气正、勤政廉洁、担当作为、锐意进取的人大队伍形象。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地位和重要作用的深刻论述上来,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与县人大的中心工作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同步落实,不断提升县人大机关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加强宣传工作,推动人大宣传工作取得新成效。加强专门委员会建设,不断提高专门委员会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进“创新活县”工程。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

县人大机关行政编制为16人,实有25人;工勤编制人数为2人,实有4人;临聘人员2人;退休人员29人;遗属4人。

机动车编制5辆,实有车辆为6辆。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人大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人大办2022年收支总预算495.19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人大办2022年收入预算495.1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5.1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人大办2022年支出预算495.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5.19万元,占81.83%;项目支出90万元,占18.1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人大办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95.19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5.19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4.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1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4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人大办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95.19万元。与2021年基本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4.72万元,占75.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48万元,占11.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87万元,占5.22%;住房保障支出38.48万元,占7.7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人大事务(01)行政运行(01):2022年预算数为325.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201)人大事务(01)人大会议(04):2022年预算数为48.73万元,主要用于:人代会及乡镇人大视察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2年预算数为37.4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职业年金费用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6):2022年预算数为18.7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位临聘人员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22年预算数为16.3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2022年预算数为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2年预算数为38.4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人大办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5.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9.5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5.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人大办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4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9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5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为0,较2021年预算增长0%。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减少0.03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州人大到我县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根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管理,使公务用车费用有所下降。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4辆、多功能乘用车1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0万元,用于6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人大机关工作调研、脱贫攻坚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人大办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人大办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5.69万元,比2021年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人大办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人大办共有车辆6辆,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2年人大办495.19万元预算批复资金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机关及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主要用于:机关召开常委会及两会支出等。

5.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主要用于:人大代表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主要用于:死亡抚恤经费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人大办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人大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单位公开九寨沟县人大常委会)

九寨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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