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参与起草我县规范性文件。
7.在州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
9.完成县委和州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县监察委员会2022年重点工作
2022年,我们将按照州纪委和县委的部署要求,一是强化政治意识,调好监督“探头”高度。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根本政治任务,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开展反分维稳“修枝断根正形”作风体检整治专项行动,严查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双重信仰的“两面人”“骑墙派”。紧扣新时代涉藏工作、疫情防控、“三防一安全”、全域旅游、生态文明建设、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落实情况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做实监督,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量推进;二是健全监督体系,拓展监督“探头”广度。深刻把握腐败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用好“12388”检举控告平台,稳步推进平台建设。深化“廉洁细胞”工程,持续构建“大预防”“大监督”体系,注重加大事前、事中过程监督,完善重要岗位人员定期轮岗机制。加强统筹联动,建立“四张清单”,完善职能部门联合约谈机制,提升作风监督质效。注重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教,严格落实重大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办法,推动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深入推进“阳光问廉”“坝坝会”,聚焦群众关心关切的难点焦点问题,完善“纪检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工作模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积极性,着力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三是聚焦重点关键,校准监督“探头”角度。紧扣“十四五”规划实施、新发展阶段开局起步、县委中心工作,持续加大重点领域反腐力度,坚持源头治理,督促发改、卫健、住建、人防部门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堵塞制度漏洞。紧盯“关键少数”、重要岗位和年轻干部,选取就业、住建、医疗等系统案例加强警示宣传教育,深化“以案释纪”,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深挖隐形变异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行为,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适时开展“回头看”工作,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快查快办、严肃查处、通报曝光、形成震慑。不断加大“4+2”系统治理力度,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粮食购销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开展地质灾害治理、砂石资源系统治理,严肃查处政策落实不力、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形成长效机制;四是强化自身建设,永葆监督“探头”亮度。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扩大选人用人视野,积极与组织人事部门会商研判、研究分析,统筹选拔使用,严把人才质量关,加大交流力度,配齐配强空岗人员,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综合素质,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探索特约监察员列席会议参与监督机制,切实发挥特约监察员作用。健全内控机制,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重点查处私存线索、跑风漏气、说情干预、违规过问案情等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违纪纪检监察干部,坚决防止“灯下黑”,努力锻造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机构数为4个,分别为:县纪委监委(其中包括: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县委巡察办(其中包括:县委第一巡察组、县委第二巡察组、县委第三巡察组);派驻纪检监察组(其中包括:派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宣传教育信息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纪委监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纪委监委2022年收支总预算843.47万元,比2021年收支总预算增加88.0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工资调标、保险费用的增加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纪委监委2022年收入预算843.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43.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纪委监委2022年支出预算843.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1.78万元,占93%;项目支出61.69万元,占7%。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县纪委监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43.47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88.0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工资调标、保险费用的增加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43.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6.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2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纪委监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43.47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88.0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工资调标、保险费用的增加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6.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2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2年预算数为76.3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确保单位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2022年预算数为38.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22年预算数为33.41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确保单位正常运转。
4.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2022年预算数为10.9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确保单位正常运转。
5.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2年预算数为78.2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确保单位正常运转。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纪检监察事务(11)行政运行(01)2021年预算数为606.2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确保单位正常运转。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纪委监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81.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1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职业年金、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遗属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64.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县纪委监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61.69万元。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纪委监委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9.4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预算都为0。
主要原因是根据我委2022年工作实际需要,没有境外培训、学习交流、访问等。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增加。
主要用于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一样。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3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办案、巡察等工作开展。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纪委监委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监察委员会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2年县纪委监委843.47元(预算批复资金)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部门整体支出完成、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整体支出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县纪委监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5.8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4.24万元,增长12.7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县纪委监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没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未达到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助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1.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目标绩效指标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