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九寨沟县文旅局职能简介
九寨沟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以将原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的文化、体育、广播电视职责和原县旅游发展局的职责整合。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文化、体育、旅游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政策措施,牵头起草文化、体育和旅游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二)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组织推动全县文化、体育事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三)组织实施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资源的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组织、管理、指导全县重大文化、体育和旅游活动,组织全县重点文化、体育和旅游设施建设。
(四)组织实施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市场推广和对外合作交流。制定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负责管理文化、体育和旅游国内外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体育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五)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全县特色文化传承发展。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把握正确的创作导向,推动文化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六)负责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惠民工程,统筹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七)负责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负责全县体育科研、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八)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九)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利用和考古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职能。负责全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工作,协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推动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十)负责拟定全县群众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和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国民体质监测和高危体育项目管理。负责挖掘、传承、保护全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协助体育彩票销售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拟订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体育训练和运动员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统筹组织全县综合性运动会、参加上级体育竞赛和综合性运动会。负责反兴奋剂监督工作。
(十二)负责拟订青少年(学校)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组织实施,指导各级各类体育学校的建设和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
(十三)推动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发展,对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依法进行行业监管,依法规范文化、体育、旅游市场。推进文化、体育、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十四)负责全县旅游景区管理机构、文旅企业的行业管理和标准化建设。
(十五)配合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
(十六)拟订全县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建设,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十七)负责利用广播电视加强党和政府的声音传播力,抢占舆论高地,强化舆论反制,巩固意识形态阵地。
(十八)负责起草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十九)拟订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公共服
务重大公益工程及公益活动,推进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二十)拟订全县广播电视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推动产业发展。推进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二十一)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全县性重大广播电视活动,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十二)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县性重大宣传活动,组织
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二十三)指导、推进电视剧行业发展和创作生产。监督管
理、审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二十四)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二十五)拟订全县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实施行业技术标准。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二十六)承担全县广播电视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
(二十七)指导、推进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八)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保卫工作。
(二十九)负责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履行行业职业健康监管职责,承担职责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三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十一)职能转变。强化文化、体育和旅游要素配置,统筹整合形成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新优势,着力打造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文化、体育和旅游品牌,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巩固旅游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提升九寨文化软实力,努力开创文化、体育和旅游工作新局面。加强全县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和对公共视听载体播放广播电视节目的监管,协调推动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健康发展。加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优化广播电视资源配置,强化广播电视民营机构的监管,协调推进广播电视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全县广播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提高广播电视服务质量和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三十二)与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职责分工。县文体旅游局会同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推动乡村旅游工作。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负责休闲农业推动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21年全县工作的总体部署,2021年主要完成的重点工作是:
(一)聚力推动旅游事业发展。加强吃住行游购娱服务保障,继续对县域内各宾馆、酒店、藏(农)家乐等进行全面梳理,掌握其开业筹备情况,严格实行涉旅企业开业申报制度,严厉查处服务质量不规范和欺客宰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旅行社服务管理工作,同时全面落实旅行社责任险、景区意外保险等,确保旅游市场稳定有序。积极推动实施九寨沟县“全域旅游”运营方案,强化营销宣传,充分发挥核心景区的带动引领作用,推动九寨全域景区共同发展,力争实现旅游总收入70亿元,接待游客500万人次。继续做好景区创建,加快推进天府旅游名县创建,力争2021年命名。
(二)致力推动文化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推进文化室、广播室、农家书屋等规范化建设,加快广播影视发展,积极发挥公共文化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作用。做好非遗各类申报工作,加强非遗项目资料数据库建设和非遗展示中心的提升改造工作。继续督促做好文创产品研发推广工作。举办好2021年元宵晚会等文化活动,切实做好九寨品牌形象宣传,提升九寨沟全域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着力推动体育事业发展。积极引进并组织承办好2021年阿坝州“雪山杯”足球赛、环神仙池越野车拉力赛、九寨沟国际马拉松赛、九寨沟金丝猴度假区自行车公路赛等各类大型体育赛事。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在组织开展好全民健身跑、“五人制”足球周末联赛、全民健身运动会等传统、常规赛事的基础上,新增甲勿海越野跑等特色项目比赛。不断完善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对受8.16洪灾影响的乡镇体育设施和农民健身工程设施进行维修加固和提档升级。扎实开展好体育场馆免费开放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力争实现体育场馆免费开放达1万人次的目标,培训体育社会体育指导员200人次以上。探索挖掘休闲运动项目资源,扩充项目范围和规模,推动体育产业与旅游产业、文化产业的互动发展,着力打造我县的体育旅游品牌。
(四)大力推动项目建设工作。紧盯重建项目,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灾后重建后续工作,确保投入使用并发挥效应。盯紧发展短板,持续抓好文化体育和旅游“十四五”规划编制完善。抓好九寨沟县勿角镇旅游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前期并启动项目建设。
(五)全力做好省文旅发展大会筹备工作。认真落实2020年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精神特别是彭清华书记的重要指示,严格按照省、州、县的要求部署,扎实开展好各项筹备工作。完善旅游配套设施,规范完善公共配套设施,引导标识系统。丰富完善旅游业态,持续打造主要景区,形成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大旅游发展格局。开发精品线路,大力发展特色旅游。主动服务、主动贡献、主动融入,齐心协力做好2021年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筹备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21年,我们始终坚持强化业务股室设置、优化编制资源配置、严控内设机构数量、加强机关党建、严格资产移交、严守纪律规矩的原则,科学设置办公室(行政审批股)、文化和广电股、体育股、旅游股四个内设机构,并根据工作实际由单位自设党建办、项目办、财务室,下设股级事业单位7个(文旅融合发展服务中心、全民健身服务中心、旅游信息咨询中心、图书馆、业余体校、文物管理所、文化馆);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定岗定编,目前全局现有编制78名(其中,行政编制8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名,参公编制21名,事业编制47名),实有人员76人(行政8名,机关工勤2名,参公24名,事业42名),另有3名深度贫困县定向培养人员在校读书。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文旅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39.6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606.6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8.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5.54万元。县文旅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939.67万元,比2020年收支总预算数少11.4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文旅局2021年收入预算939.6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39.6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文旅局2021年支出预算939.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9.67万元,98.92%;项目支出939.67万元,1.0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文旅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39.67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1.4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39.67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606.6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8.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5.5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文旅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39.6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1.44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经费减少,预算安排单位项目经费10.1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606.63万元,占64.5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8.71万元,占5.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万元,占14.26%;卫生健康支出54.79万元,占5.83%;住房保障支出95.54万元,占10.1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205)教育管理事务(01)行政运行(01):2021年预算数为606.6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207)文化和旅游(01)行政运行(01)支出38.5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长期临聘人员劳务费、社保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207)文化和旅游(01)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99)支出10.12万元,主要用于三馆一站免费开放运行经费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1年预算数为89.3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6):2021年预算数为44.6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21年预算39.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2021年预算数15.7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部门预算95.5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文旅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39.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5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7.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文旅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0年预算0万元,主要因为没有工作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1.48万元较2020年预算增加0.04万元,2.7%。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全省文旅大会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较2020年预算增加6万元,50%。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辆、多功能乘用车1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用于车辆下乡开展旅游、体育文化事业、文旅大会筹备、乡村振兴等工作的燃油、过路(桥)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各项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文旅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文旅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九寨沟县文旅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7.1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县文旅局2021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单位没有车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县文旅局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39.67万元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
(一)年度总体目标
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预算执行率达到100%,取得良好效果。
(二)绩效指标
1.数量指标:三馆一站免费开放。
2.质量指标:控制三公经费,完成工作任务,按照要求完成经费使用。
3.时效指标:2021年内。
4.成本指标:10.12万元。
5.经济效益指标:厉行节约,规范管理。
6.社会效益指标:提高文化素质,提高免费开放覆盖率。
7.生态效益指标:加强文化宣传,树立生态意识。
8.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率100%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干部教育,反映文旅局、包括机构运行、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指文旅局长期临聘人员的劳务费、社保、医疗保险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指单位临时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九寨沟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四川省九寨沟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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