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寨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9-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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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寨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九寨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九寨沟县政府组成部门。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19年全县工作的总体部署,2019年主要工作是:  

   (一)加强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职责。

(二)加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检查职责。

(三)全面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全县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落实考核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组织、协调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五)负责综合监督管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品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协助工矿商贸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规章规程,研究拟订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负责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执业管理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

   (七)负责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八)承担全县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九)依法监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十)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和先进生产技术设备示范推广工作。

(十一)负责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登记、申报、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九寨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于20055月,20101228日经九寨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关于印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九寨沟府办发[2010]174号)列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核定人员编制11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领导职数2名,机关工勤1名)。内设机构2个,即:办公室、综合监督管理股(行政许可股)。

九寨沟县安全生产监察管理下设执法大队,为股级事业机构,核定行政执法类事业编制8名(根据九编委发[2015]12号文件,20158月给安监局下设执法大队核增行政执法专项事业编制3名)。

目前,我局实际在岗人员共计18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安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项目支出。安监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251.61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安监局2019年收入预算251.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1.6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安监局2019年支出预算251.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61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安监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51.6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51.6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51.61万元,其中: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支出191.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62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84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7.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安监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1.61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9.66万元。主要是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以及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财政事务支出中其他财政事务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支出191.81万元,占7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84万元,占5%;住房保障支出17.34万元,占7%;项目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62 万元,占1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91.8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安监局机关及下属执法大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2.84万元,主要用于:安监局机关及下属执法大队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7.34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安监局机关及下属执法大队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9.6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安监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1.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8.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2.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安监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2019年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脱贫攻坚、监督检查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安监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安监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2.7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75万元,增长11.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安监局无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安监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安监局所有资金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1.61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在职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集中缴纳在职公务员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公积金(款)在职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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