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寨沟县防震减灾局
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地震灾害预防。加强抗震设防行政审批、审批、监管和震害防御的行政执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负责辖区的地震监测设施及其观测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负责辖区内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监督管理及抗震设防标准的审查、审批和震害防御的行政执法;负责本辖区的农村建设抗震设防的指导;管理全县地震群测点、水化点、动物宏观点的监管工作。
2.防震减灾社会动员。地震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和运行;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和运行;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普及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科学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
3.地震应急救援。主要中小学学校《地震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的制定和更新;应急救援工作的定期检查。
(二)2019年重点工作
1.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和自身建设。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自身业务培训;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将会议精神贯穿到工作中。并进一步完善行政效能建设。
2.全力做好地震监测和群测群防工作。
一是管理维护好全县现有强震台站,加强强震台网监测和日常运行管理,确保地震监测系统正常运行。二是强化群测群防工作在防震减灾,尤其是地震短临预报中的重要作用。2018年,我们要在现有地震灾情速报、宏观观测、地震知识宣传网的基础上,进一步向下发展延伸,并进行必要的专业培训和指导。
3.完善、落实地震应急预案。
根据我们的实际情况并结合“8.8”九寨沟7.0级地震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地震应急预案,经常检查预案的落实情况,适时进行地震应急演习,针对演习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修改应急预案。加强对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检查
4.深入开展科普宣传。
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第五代区划图》,深入持久地开展地震科普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矿山、进寺院、进景区和进农村的“七进”宣传教育活动。开展“5.12”十周年纪念活动,同时加强地震法制建设宣传工作。
5.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
严格依法办事,不断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的行政执法,提高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抗震设防能力。
6.开展灾后重建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我局加强与省州地震局的对接,开展地震烈度速报预警工程,尽量将我县申报的灾后重建项目落实到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九寨沟县防震减灾局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防震减灾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102.7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09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防震减灾局2019年收入预算102.7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2.71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防震减灾局2019年支出预算10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防震减灾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2.71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09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2.7万元;支出包括: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5.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防震减灾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2.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4.09万元,增加4.15%。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经费略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5.13万元,占73.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8万元,占13.72%;卫生健康支出5.63万元,占5.48%;住房保障支出7.86万元,占7.6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75.1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9年预算数为0.73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病故职工家属的遗属生活补助。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3.3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4.6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0.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7.8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防震减灾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4.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防震减灾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8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8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增加0.01万元,增加7.14%。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8万元,用于租用车辆下乡检查设备及开展工作的燃油、过路(桥)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脱贫攻坚、检查强震台监测设备、下乡开展地震宣传、农村房屋抗震设防等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防震减灾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防震减灾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9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18万元,增长2.32%。
(二)政府采购情况
县防震减灾局2019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县防震减灾局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2.7万元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完成、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指地震行政事务运行,反映单位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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