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寨沟县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工质食药监局是九寨沟县政府组成部门。根据州委、州政府关于2018年全州工作的总体部署,2018年主要工作是: (一)贯彻执行并宣传普及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推动辖区内诚信体系建设。(二)负责本辖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及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四)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五)负责本辖区商标、广告、合同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虚假广告、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六)负责本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法查处各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七)承担查处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经营行为。(八)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机构、经纪人和经济活动。(九)组织指导各类市场主体、商品交易市场、网络商品市场信用分类管理,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十)负责本辖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办违反有关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法律法规的违法经营案件。(十一)负责制定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十二)负责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十三)参与制定本辖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依法公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十四)承担县食品安全办日常工作。(十五)负责本辖区标准化以及质量、计量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国家标准化、质量、计量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十六)负责本辖区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十七)负责本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工作。(十八)负责本辖区安全认证产品强制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反产品质量认证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十九)负责本辖区食品药品和工业产品的生产、流通行政许可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
一是继续推进商事制度的改革,进一步提升登记服务效能,严格执行“一审一核”登记制度,落实服务承诺制度,确保完成2019年市场主体登记工作。
二是持续推进质量强县建设,深入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和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工作,统筹推进国家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县项目、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项目、2018年度四川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等试点示范项目工作,稳步推进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有机产品认证工作。
三是加强灾后恢复重建市场综合监管,维护灾后重建市场秩序。
四是持续抓好“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
五是继续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帮扶工作。
二、 部门概况
县工质食药局属一级预算单位,属行政单位,设13个内设机构,4个派出机构,13个内设机构为办公室、计划财务股、信息管理股、行政审批股、企业注册登记监督管理股、市场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食品生产监督管理股、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4个派出机构为永乐、双河、漳扎、玉瓦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工质食药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工质食药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803.22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工质食药局2019年收入预算803.2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3.22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工质食药局2019年支出预算803.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3.22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工质食药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03.22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3.2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7.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9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工质食药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03.2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5.44万元。主要是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工质食药局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7.78万元,占74.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22万元,占12.73%;卫生健康支出44.24万元,占5.51%;住房保障支出58.98万元,占7.3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597.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00.9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死亡抚恤款:2019年预算数为1.3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遗属困难生活补助。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35.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8.9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58.9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工质食药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03.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13.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9.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工质食药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3.7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7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有所增长。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有所增加。单位现有公务用车9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4辆、多功能乘用车3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万元,用于9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工作调研、脱贫攻坚、开展执法检查等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工质食药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9.8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94万元,增长4.3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工质食药局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工质食药局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03.22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工质食药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工质食药局机关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微博
微信

手机端

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