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乡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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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乡人民政府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乡党委主要职责
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护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领导制定本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贯彻实施,切实保证各项计划、目标的完成;负责乡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和对干部进行选拔、培养、使用、考核、监督工作;负责抓好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严肃党纪,端正党风,抓好党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思想建设;加强对村支部、乡企业支部、村民委员会的领导、监督和检查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负责本地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工作和政治思想工作;负责本地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负责对乡共青团、妇联和民兵工作的领导;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干部;完成县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乡人大主席团主要职责
检查、督促宪法、法律、法规及本级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在本乡遵守、执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健全和完善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人大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充分行使乡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听取和审议本级政府社会经济工作情况的报告,并监督本级人民政府工作;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负责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对乡政府的评议,检查监督本级政府及相关单位办理本级人民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受理个别职务、人民代表的辞职和任免;主持选举人民代表,决定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完成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大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乡政府主要职责
执行上级和本级党委、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及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国土资源的保护利用和乡村规划建设的社会管理;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宗教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种权利;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乡纪委主要职责
协助党委对全乡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纪、党风和清正廉洁教育,负责对党风廉政工作提出意见、制定措施、监督执行;检查、处理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情况和违纪案件,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和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组织实施全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对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行检查监督;完成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乡人民武装部主要职责
贯彻上级关于民兵预备役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和规定;负责民兵的组织建设和武器装备管理;负责民兵预备役人员的政治教育,落实民兵参训人员;负责组织并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治安执勤任务;负责民兵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负责征兵工作;组织带领民兵参加两个文明建设;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拥军优属工作;战时负责组织动员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等工作;负责抢险救灾工作以及上级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白河乡人民政府2022年单位机构数为1个,其中行政机构1个,事业机构1个;财政供养人员编制为34名,其中行政编制18名,行政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14名;2021年实际财政供养人员31人,较上年增加3人,其中:行政0人,行政工勤0人,事业3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农林水支出。白河乡人民政府2022年收支总预算509.82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白河乡人民政府2022年收入预算611.4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1.4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白河乡人民政府2022年支出预算611.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1.49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白河乡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11.49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1.49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0.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90万元、农林水支出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9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白河乡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11.49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00.97万元。主要原因是基层组织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纳入预算和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0.38万元,占62.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56万元,占12.36%;健康卫生支出26.90万元,占4.40%;农林水支出77万元,占12.60%;住房保障支出49.95万元,占8.1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2022年预算数为380.38万元,主要用于:乡政府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2年预算数为76.5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22年预算数为26.90万元,主要用于:乡政府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2年预算数为49.9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农林水(213)农村综合改革(07)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05):2022年预算数为77万元,主要用于:村级办公经费和公共运行维护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1.白河乡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24.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1.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3.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白河乡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86万元,其中:
伙食补助9万元,主要包括职工伙食费和伙食团厨师工资。

基层组织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77万元,主要用于村级办公经费和公共运行维护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白河乡人民政府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比2020年预算增加。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0年预算增加。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比上年增加1辆公务用车,其中:传奇车1辆、捐赠凯翼车1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财政改革工作调研、脱贫攻坚、财政监督检查及周转金清理、农村综合改革、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开展。
八、绩效目标
目标数量指标:2022年白河乡人民政府整体绩效目标数量指标主要任务共七项:
1、质量指标:2022年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保质保量完成。
2、时效指标:2022年预算支出完成100%。各项工作任务正常结办,争取每月十号前将职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按时足额支付到单位基本户,及时与地税局联系扣款;
3、成本指标:各项目标任务在部门运行最低成本中完成。
4、经济效益:完成年初预算目标任务。
5、社会效益。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6、可持续影响。促进各项工作可持续发展
7、满意度指标:人民群众满意度达到100%按照预算整体绩效目标主要任务,我们将及时按时按量完成。
我乡将长期持续不断完善资金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会计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立账簿和会计核算科目。对专项资金坚持“专款专用,决不挪用,及时足额”的原则,在工作中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要求,绝无随意分配、切实做好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白河乡人民政府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白河乡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80.3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白河乡人民政府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白河乡人民政府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2年白河乡人民政府611.49万元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人大事务(01)行政运行(01): 指乡人大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行政运行(01): 指乡政府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1)行政运行(01): 指乡党委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05):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指乡死亡职工遗属的生活补助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指乡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指乡机关及乡属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 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2022年白河乡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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