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九寨沟县委群众工作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县委群众工作局是九寨沟县政府组成部门。根据州委、州政府关于2019年全州工作的总体部署主要工作职能是:
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及《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分析、研究、调查、汇报信访资料,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2.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承办州信访局及有关部门转送、交办的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3.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政策的建议。
4、承担督促检查有关指示件落实情况的责任,拟定信访督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省、州、县领导同志交办信访事项的落实,向各乡镇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5、承担办理县联席办、信访局及有关部门转送、交办的群众信访事项。协调处理到州赴省进京集体访和进京非正常访的问题;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6、协调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研究、起草全县有关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县内各部门的信访工作和乡镇的信访工作。
7.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信访动态分析机制,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8、承担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9.负责全县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委群众工作局属于独立核算行政单位。人员编制8名,其中:行政编制4名,事业编制3名,工勤编制1名。内设办公室、督查督办股。下设群众工作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委群众工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支出。县委群众工作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114.28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委群众工作局2019年收入预算114.2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4.2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委群众工作局2019年支出预算114.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2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委群众工作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4.28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4.2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2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委群众工作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4.28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2.14万元。主要是车辆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为了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接访活动、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畅通信访渠道和规范信访秩序、引导群众逐级走访、变上访为下访、夯实基础、强化责任落实,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大力化解矛盾纠纷问题。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29万元,占75%;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3万元.占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5万元,占5.3%;住房保障支出7.81万元,占6.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9年预算数为114.2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0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6.0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7.8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4.1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群众工作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4.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5.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委群众工作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
(一)没有安排出国(境)活动。
(二)2019年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有所下降。
(三)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有所上升。原因是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接访活动、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畅通信访渠道和规范信访秩序、引导群众逐级走访、变上访为下访、夯实基础、强化责任落实,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大力化解矛盾纠纷问题。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到省州接待上访人及下乡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群众工作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县委群众工作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9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0.27万元,上升54%。原因是车辆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为了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接访活动、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畅通信访渠道和规范信访秩序、引导群众逐级走访、变上访为下访、夯实基础、强化责任落实,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大力化解矛盾纠纷问题。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县委群众工作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县委群众工作局只有1辆越野型公务用车,没有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九寨沟县委群众工作局114.28万元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类)208(款)05(项)05:指单位行政事业人员及长聘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款)11(项)01:指行政单位医疗。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款)11(项)03:指公务员医疗补助。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款)11(项)99:指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7.住房保障(类)221住房改革支出(款)02住房公积金(项)01: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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