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四川省九寨沟县民政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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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

四川省九寨沟县民政

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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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1914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9

二、机构设置9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0

一、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0

二、入决算情况说明10

三、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1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1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九、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3-14

第三部分词解释15-16

四部分附件0

附件10

附件20

五部分附表1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17

二、收入总表17

三、支出总表1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17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1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1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17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17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17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17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17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17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17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民政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县民政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2.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负责查灾、核灾和报灾工作,研究提出救灾方案,指导开展生产自救;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

3.负责全县各类优抚、抚恤、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死亡抚恤工作;负责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烈士申报审核和褒扬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全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县退伍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及退役伤残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移交我县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和管理工作。

4.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负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贯彻实施,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负责指导乡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贯彻实施,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主管社区服务工作,负责社区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制定本县地方性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县社区服务工作,推动社区建设发展。

5.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全县五保供养和敬老院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流浪少年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救助活动。

6.负责行政区划工作,拟定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我县与毗邻省、州、县行政区域边界的勘察、协商、报批工作;负责全县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地名管理的法规和规章,发布本县标准地名,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组织地名调查及审定地名资料,指导各乡镇的地名管理工作。

7.负责各项殡葬法规、规章及政策的贯彻实施;推行殡葬改革;查处违法丧葬;指导殡葬事业的建设发展和殡葬设备更新改造、使用。

8.主管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拟定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的地方性规章;负责全县婚姻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和婚姻习俗改革及服务工作。

9.负责儿童收养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负责全县儿童的收养工作。

10.负责实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社会福利机构设施标准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落实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负责社会福利企业认定审批并进行宏观管理;负责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审批;对各类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福利机构进行宏观管理,行业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性社会福利募捐义演、义卖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社会福利彩票的管理和福彩资金的管理工作。

11.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责任;查处社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登记以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12.承担老龄工作管理职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办理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的事项;负责办理县《老年法》协调小组决定的事项;研究制定全县老龄工作发展规划,拟定实施办法并负责实施;开展人口老龄化问题的调研,开展老龄问题战略地位的宣传等活动,负责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负责全县敬老工作,开展敬老活动,组织敬老评比表彰活动;管理、指导全县老年协会、老年活动中心(室)、社区为老年服务组织的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一是完成了南坪镇、勿角镇、双河镇、黑河镇四个镇的撤乡并镇工作,统筹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半篇”工作。二是完成37个村(社区)的建制调整,调整后减少了20个行政村、11个村民小组。三是基层治理工作全过程、全环节践行“五精”工作理念,不断提升了村、社区的基层治理能力四是大力开展移风易俗工作,严格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全年开展各类普法活动5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深入12个乡镇和部分村有序开展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和完善工作。

(二)社会救助工作。一是足额足月发放城乡低保,根据物价上涨幅度,及时发放物价补贴。2020年城乡低保已按规定完成发放低保金2229.51万元发放临时生活救助金101.22万元二是根据《九寨沟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截止2020年12月,我县城乡低保对象共有2211户3064人占全县户籍人口的4.57%,其中城镇低保对象为423户543人,占城镇人口的1.33%,农村1788户2521人(含低保兜底贫困户1894人)占农村人口的9.66%。三是2020年我县累计救助951人次,发放救助金101.2195万元,较2019年救助人数和救助金额有大幅提升。四是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4/人次,救助金4.18万元。五是759名享受困难残疾人,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92.88万元六是认真贯彻落实80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工作,全年发放高龄津贴4403人次,发放高龄津贴111.07万元。七是全面加强特困人员供养工作。提高我县231名特困对象(其中分散供养176人,集中55人)的供养最低标准

(三)社会事务工作。一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完成了《九寨沟县民政局2020年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编制及3000名居家养老服务名额的分配并下发至各乡镇。由两家社会组织承接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二是完善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全县新建4个村(社区)城乡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在南坪社区建设了一个嵌入式社区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三是认真实施民政民生工程。关爱儿童工作由专人负责,建立台账,并对全县农村留守儿童和社会散居孤儿实现信息化管理,一人一档,精准施策,并按时按900元/人.月标准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社会散居孤儿生活费补助。在各乡镇各配备了一名儿童福利督导员,各村配备一名儿童主任。

(四慈善事业工作。在资金的监督管理方面,县慈善会做到保证捐赠资金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不得滞留、侵占、挪用捐赠资金;在项目监督管理方面,督促各项目单位施工进度,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加快项目推进使慈善项目有力有序地开展推进

(五)机关建设工作。2020年民政局党组不断加强机关队伍建设,严格考勤管理坚持“三会一课” 制度,落实局党组成员上党课,推动支部学习经常化、制度化。坚持党员先锋示范岗,党员带头公开承诺践诺,干部职工自觉以群众的满意作为工作目标,营造了良好的单位工作风气。

(六)联系村工作。我局联系双河镇柏村(贫困村)和张家梁村,分别于2017年、2019年分别完成张家梁、松柏村整村脱贫任务全面实现脱贫村“一低、五有”“一超、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按照县委对松柏村和张家梁村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我局在帮扶工作中,对贫困户实施异地搬迁、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改善等方面进行帮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尽最大努力解决松柏村、张家梁村群众生活、产业发展等方面存在的部分问题困难。

二、构设置

单位内设机构数为2个。下设机构数为4个职能股室:分别是1、九寨沟县社会救助福利服务中心;2、九寨沟县流浪乞讨人员 救助站;3、九寨沟县殡葬服务站;4九寨沟县民政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22

2020年财政供养人员21人,全额供给人员和公用经费21个,全额供给基本工资21个,定额定向补助经费21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总计293.75万元。支总计293.75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额减少143.25万元,下降32.78%。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职权的划转

二、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293.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3.7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293.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7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总计293.75万元支出总计293.75万元。2019年相比,收支额减少143.25万元,下降32.78%。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职权的划转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3.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收支额减少143.25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职权的划转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3.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支出249.67万元,占84.99%医疗卫生210支出11.23万元,占3.82%住房保障221支出32.84万元,占11.1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93.75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民政管理事务02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99:支出决算为249.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支出决算为11.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支出决算为32.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3.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8.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25.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9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民政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11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收支额减少12.61万元,下降33.43%。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职权的划转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九寨沟县民政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0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执行情况较好。

第三部分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民政管理事务02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99: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指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指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阿坝州九寨沟县民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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